本网讯 首阳山发电公司自开展“大监督”工作以来,制定了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司14个部门的监督职责,组织开展“大监督”培训,引导各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正确看待监督工作,使“大监督”理念入脑入心,公司上下形成了主动开展监督、主动接收监督的“大监督”格局。
履职尽责、“管业务就要管监督”。该公司各部门在开展大监督工作中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不仅对自己业务范围工作进行监督,也对业务上下游开展监督,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11月6日,燃料质检部员工在采样化验过程中发现1辆运煤车,局部采样热值较该批次机械采样热值低,采样人员和煤台质检人员通过丰富的工作经验判断该辆运煤车辆有可能掺假,纪检、采购、质检、供应商等共同对该车煤重新采样化验,证实了造假行为,为公司挽回约2万元经济损失。二是11月份财务部对燃料采购部申请的预付煤款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核对账上余额和进煤情况,在该供应商还有定金煤款未兑现前提下,果断驳回了燃料采购部的预付款申请,为公司节省了宝贵的流动资金,财务部严格履行了“管业务也要管监督”的大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