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资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内控体系相关要求,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构建大监督格局,完善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是打好重大风险化解攻坚战的必由之路。
构建大监督格局 完善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经营风险可控,采用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营管理风险整治行动、依法合规检查,内容涉及财务收支、工程管理、物资管理、燃料管理等十一大类一百余项工作,同时,针对企业经营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点面结合,有效提升监督效果。加强风险预警,做好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结合国家、地方、电力行业有关动态,分析风险点,及时发布经营风险分析预警,发送风险提示函与风险督办通知书,充分挖掘利润增长点,切实提高依法合规管理水平。实时风险报告,动态跟踪风险化解情况,建立重大风险定期汇报协调机制,做到重大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及时会诊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保障重大风险化解目标的顺利实现。
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规范风险内控管理行为。按照“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做好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以及关键控制岗位管理,梳理优化控制要求,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管控要求,打造风险防控网。组织各部门对缺陷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缺陷产生的深层原因,对症下药,及时改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健全内控体系、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杜绝相同缺陷反复发生,纪委办公室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对于缺陷整改不力、重复发生的部门严肃考核,确保实效。建立完善风控联络员定期沟通汇报机制,压实业务部门的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责任,纪委办公室加强督查督办,充分发挥监督、服务、落实、追责职能,强化风险防控第二道防线。通过集中培训、以干代练、以考促学、轮岗交流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让风险管控人员既敢于说“不”,坚决防住风险,又善于说“可”,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推进全面依法治企建设 加强事中法律审核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程,严格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现场宣传、开通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持续做好法律咨询服务,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困惑,充分运用新媒体,在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镜头》专栏,刊登与职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做好案件管理,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做好案件化解工作。按照依法合规的原则,落实案件汇报机制,明确案件督办人和责任人,采取协商、和解、诉讼或仲裁多种方式积极稳妥解决纠纷案件,及时研究案件难点和关键点,避免或挽回损失,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典型案件分析,在处理案件的同时,更加关注反映的管理问题,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及时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实现“以案促管、以管创效”,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适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内控评价、依法合规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排查,积极化解,防止形成法律纠纷案件。
将法律审核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涉法事项的前置程序,确保做到“应审必审”,实现关口前移。优化各系统与法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行线上审核,提高效率。按照集团公司制度建设要求,研究梳理公司各部门职能和业务流程,明确制度修编计划。坚持依法立制、科学立制、民主立制,强化制度修编过程管控和审查流程,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制度务实管用,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规范性审查,有序推进制度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可视化。进一步推进制度规范化和电子化。
“经济体检”常态化 发挥事后审计监督作用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要求,把握对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执行、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风险隐患、内部管理等重点,拓展审计深度和广度,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整改问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全覆盖,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开展专项审计,围绕对重点业务、关键环节的管控,开展燃料管理、合同管理等专项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并梳理企业燃料成本情况,分析燃料成本增长原因,揭示燃料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助力集团公司控煤价、降煤耗,降低燃料成本;把控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确保合同流程合规、执行到位。
推进审计问题整改,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江苏公司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分析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落实相关责任。结合历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持续整改情况,共性问题及“屡查屡犯”问题分析及排查情况,推动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彻底整改,限期销号,最大限度消减问题存量,尽快将拖延已久的问题解决。开展跟踪督办,形成整改联动格局,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限期整改并报告结果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要求,敦促各部门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主动整改意识。加快构建大监督格局,审计、纪检、巡察、法律、人资等监督部门形成定期沟通机制,实现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发挥监督合力。推动审计结果和追责问责的有效衔接,提高监督效能。
骐骥千里,非一日之功。构建完善大监督体系需要持之以恒做细做实合规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通过检查、监督、整改、提升,以正向循环推动企业风险防控体系不断优化。要以“坚持关口前移、兜住底线,构建完善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为总体要求,以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为手段,全面构建依法合规、风险管控、审计监督一体化的大监督体系,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